【通知公告】省气象学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1次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4阅读:11206 次
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粤气[2011]203号)的规定,现将2015年度开展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范围:
根据《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次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申请范围为:
第一类:省内准备从事防雷工程专业工作未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二类:已取得广东省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因以下两种情况而导致所持《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失效的,可参加恢复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考试换发新证。
1、 证书在有效期内但因年审中断导致无法从业;
2、 每年均按规定办理年检,但因未能及时申请延续而导致《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失效且失效时间未超过1年。
二、 申请条件:
第一类:
(一)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三) 居住地在本省或者在本省从业;
(四) 未因违反本考试考场纪律等情况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曾被取消考试资格已满两年的;
(五) 申请参加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防雷、气象、通信、电子、电力、建筑或计算机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工程师以上职称)。申请参加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并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检查确认无色盲、色弱、心脏病、高血压等可能影响防雷工作的疾患。
第二类:
(一) 已经取得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
(二) 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已中断年审;或每年均按规定办理年检,但因未能及时申请延续而导致《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失效且失效时间未超过1年。
三、受理申请:
(一)广州地区人员到广东省气象社会事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并进行初审。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广东省气象局科研楼西面一楼
受理申请及初审时间:2015年3月2 -27日
(二)其它地区人员到所属地的市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各市气象局内)申请并进行初审。
受理申请及初审时间:2015年3月2 -27日
(三)申请者应提交以下资料:
第一类:
1、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
2、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地证明或者从业证明;
5、申请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人员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6、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
7、初审通过后请提供注明“防雷资格考务费”的银行转账单,方可受理申请。
第二类:
1、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
2、关于恢复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附件2);
3、原有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4、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
6、初审通过后请提供注明“防雷资格考务费”的银行转账单,方可受理申请。
四、申请认定程序:
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是:申请人向各市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广州地区为广东省气象社会事务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缴纳考务费并提供缴费证明;广东省气象学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持由广东省气象学会印发的资格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广东省气象学会在30个工作日内核发《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五、资格考试:
根据《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气象学会将于2015年4月中下旬组织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本次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考试的时间、地点请留意下一轮通知。
六、考试范围见附件3。参考例题及参考答案可在广东省气象学会网站查阅,http://www.grmc.gov.cn/qxxh/index.html。
七、收费:
1、申请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认定考试考务费:¥270元/人;
2、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认定考试考务费:¥90元/人;
3、申请恢复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考试考务费:¥360元/人。
说明:
1、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认定考试科目分为三科:①雷电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②雷电灾害防御知识;③相关技术规范。
2、可同时申请施工、设计资格认定考试,考务费合计后为¥360元/人;
3、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认定人员必须通过施工资格认定,故持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人员可单独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考务费为¥90元/人;
4、考务费请通过银行转账到广东省气象学会。
户名:广东省气象学会
开户银行:农行广州东华东路支行
帐号:44032001040003055
转账时请注意:①注明“防雷资格考务费”;②不是由单位转账的个人缴费,也请到银行转账,不要从网银或柜员机转账;③请认真核对转账金额,申请受理后概不退款。
八、联系电话:
020-37652648
广东省气象学会
2015年2月12日
附件1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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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职 称 | |||||||
毕业院校 | 专 业 | |||||||
学 历 | 取得年份 | 邮政编码 |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
通信地址 | ||||||||
申请专业 技术资格 | 防雷工程设计 □ 防雷工程施工 □ | 健康状况 | ||||||
相关材料 (附 后) | □ 身份证(复印件,1份) □ 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 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 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 从业证明 □ 其它(医院证明) 声明:本人对所填写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省气象学会 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广东省气象学会:
本人__ 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取得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格证书,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后因故□于______年中断年审/□未能及时申请延续而导致《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失效且失效时间未超过1年。本人意愿能够继续从事防雷工程行业相关工作,现申请参加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考试补考以证明本人的从业水平,请予恢复本人所持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性为盼。(须在□内打P)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一、 防雷工程技术施工资格考试范围
1. 雷电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 雷电基本知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4)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5)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
6)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
2. 雷电灾害防御知识
内容包括:雷电的破坏作用和避雷原理、高电压引入与避雷器、接地装置、建筑物防雷、通信系统的防雷技术。
3. 相关技术规范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12)
4)《雷电防护 第1部分:总则》(GB21714.1-2008)
5)《雷电防护 第2部分:风险管理》(GB21714.2-2008)
6)《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 (GBT21714.3-2008)
7)《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GBT21714.4-2008)
8)《农村民居雷电防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952-2013)
9)《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50650-2011)
10)《石油化工仪表系统防雷工程设计规范》(SH/T3164-2012)
二、 防雷工程技术设计资格考试增加范围
1、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2、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18802.1-2011)
附件4
第一类 | 第二类 | |
定义 | 省内准备从事防雷工程专业工作未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 已取得广东省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因以下两种情况而导致所持《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失效的,可参加恢复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考试换发新证。 1、证书在有效期内但因年审中断导致无法从业; 2、每年均按规定办理年检,但因未能及时申请延续而导致《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失效且失效时间未超过1年。 |
申请条件 |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3、居住地在本省或者在本省从业; 4、未因违反本考试考场纪律等情况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曾被取消考试资格已满两年的; 5、申请参加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防雷、气象、通信、电子、电力、建筑或计算机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工程师以上职称)。申请参加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并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检查确认无色盲、色弱、心脏病、高血压等可能影响防雷工作的疾患。 | 1、已经取得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 2、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已中断年审;或每年均按规定办理年检,但因未能及时申请延续而导致《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失效且失效时间未超过1年。 |
提交资料 | 1、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 2、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地证明或者从业证明; 5、申请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人员需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6、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 7、初审通过后请提供注明“防雷资格考务费”的银行转账单,方可受理申请。 | 1、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 2、关于恢复广东省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附件2); 3、原有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4、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 6、初审通过后请提供注明“防雷资格考务费”的银行转账单,方可受理申请。 |
申请认定程序 | 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的程序是:申请人向各市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广州地区为广东省气象社会事务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缴纳考务费并提供缴费证明;广东省气象学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持由广东省气象学会印发的资格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后,广东省气象学会在30个工作日内核发《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 |
资格考试 | 将于2015年4月中下旬组织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本次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考试的时间、地点请留意下一轮通知。020-37652648 | |
考试范围 | 参考例题及参考答案可在广东省气象学会网站查阅,http://www.grmc.gov.cn/qxxh/index.html。 | |
收费 | 1、申请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认定考试考务费:¥270元/人; 2、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认定考试考务费:¥90元/人; 3、申请恢复防雷工程专业资格考试考务费:¥360元/人。 | |
说明 | 1、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认定考试科目分为三科:①雷电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②雷电灾害防御知识;③相关技术规范。 2、可同时申请施工、设计资格认定考试,考务费合计后为¥360元/人; 3、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认定人员必须通过施工资格认定,故持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人员可单独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考务费为¥90元/人; 4、考务费请通过银行转账到广东省气象学会。户名:广东省气象学会,开户银行:农行广州东华东路支行,帐号:44032001040003055 转账时请注意:①注明“防雷资格考务费”;②不是由单位转账的个人缴费,也请到银行转账,不要从网银或柜员机转账;③请认真核对转账金额,申请受理后概不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