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佛山市气象局关于开展受理2015年广东省甲级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5阅读:19305 次
佛山市气象局关于开展受理2015年
广东省甲级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防雷管理中心开展2015年广东省甲级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申请工作的通知》(粤防雷函〔2015〕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11月16日起至11月30日止,开展受理我市2015年广东省甲级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申请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的法规和政策依据
依据中国气象局25号令《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细则》(气发〔2013〕68号)、《广东省防雷管理中心开展2015年广东省甲级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申请工作的通知》(粤防雷函〔2015〕17号)等。
二、资质的申请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设备和设施;
(三)从事防雷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四)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规范、标准等资料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上;
(七)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三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六名以上具有防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八)近三年完成防雷工程总额不少于八百万元,所完成的综合防雷工程不少于二十个,每个工程额不低于三十万元,其中至少有一个工程额不低于一百五十万元;
(九)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十)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每年年检合格。
三、资质申请时间和地点
(一)申请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二)申请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办事大厅气象窗口、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季华五路办事大厅气象窗口。
四、资质申请材料和受理时限
(一)申请材料
申请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正式的书面申请公函。
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见附件1)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见附件2)。
3.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简表》(见附件3),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高级、中级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和《防雷工程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6.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见附件4)。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组织机构,包括机构框图、职能及岗位职责等。
(2)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体系框图等。
(3)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
(4)相关的技术标准目录等。
8.防雷工程质量管理手册,应包含以下内容:
(1)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质量管理手册,包括设计质量管理制度,现场勘察内容和程序,设计内容和程序,设计、审核、批准制度,设计图纸、资料交接制度,设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设计人员考核、奖惩制度等内容(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单位提交)。
(2)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质量管理手册,包括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程序及注意事项,工程器材购置、保管、领取制度,施工资料交接制度,施工安全保障制度,施工现场质检制度,施工现场进度登记制度,工程监督、检查、验收制度,施工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施工人员考核、奖惩制度等内容(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单位提交)。
9.近三年的《已完成防雷工程项目表》(见附件5)和工程项目原始合同的复印件以及防雷工程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和《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10.近三年的《已完成防雷工程项目表》中三个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与其资质等级对应的综合防雷工程的用户使用证明;并注明防雷工程项目名称、地址、建设内容、竣工验收时间和使用效果,加盖防雷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公章和签署日期,注明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11.两个已完成的防雷工程全套技术资料(两个工程额均不低于五十万元,且其中一个工程额不低于一百五十万元),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的全套资料:
①防雷工程勘查报告复印件,包括被勘察对象的名称、时间、地点、人员签名以及必要的草图或者示意图等全面的情况记录。
②防雷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包括必要的大样图或者示意图、计算公式、防护等级等,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应包含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意见。
③防雷工程设计图纸复印件一套(与移交建设方保存的图纸一致),图上应标出设计要求和防护等级,应有设计图纸专用章,设计人、校正人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设计负责人的签名,设计负责人、设计人、校正人等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
④防雷工程设计合同的复印件。
⑤《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
(2)申请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的全套资料:
①防雷工程施工图和竣工图复印件各一套(与移交建设方保存的图纸一致),图上应标出施工要求,应有施工图纸专用章,制图人、校正人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的签名,施工负责人、制图人、校正人等人员必须持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
②防雷工程施工计划书或者施工方案复印件,包括防雷工程建设所需施工人员名单、施工地点、设备、器材、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监督流程等。
③防雷工程施工全程作业详细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施工时间、人员、任务、要求、完成情况以及隐蔽工程的材料、规格、施工工艺和现场照片等。
④防雷工程预算、决算和合同的复印件。
⑤《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的复印件。
1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副本的复印件。
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照项目的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提交至少一式八份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申请单位应当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时限
1.我局自接收申请材料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受理前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所需补充事项;
2.我局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包含派员到申请单位现场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工作),并报送申请材料到省气象局进行受理认定资质的工作。
附件:1.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
2.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
3.专业技术人员简表
4.仪器、设备及相关设施清单
5.已完成防雷工程项目表
佛山市气象局 |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