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佛山市气象局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更新日期:2016-01-13阅读:7852 次
佛山市气象局2014年
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市编办:
根据《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一)现有事项
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项,均已纳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其中:
行政许可5项,分别为:(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2)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4)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初审);(5)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为市管权限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批。
(二)办理情况
全年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的申请140宗;受理140宗,办结140宗,无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
二、依法实施情况
自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再造和运行模式创新推行以来,我们不断完善有关制度,研究开发行政审批业务管理系统,修改并完善所有事项的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重新编制内、外办事流程图、权力运行图及优化申请表格,积极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至4月23日,完成对8个事项的网上审批三级深度的后台数据的配置工作,提早完成网上审批三级深度100%的工作任务。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在审批过程中,采取“信任在先,监督在后”的做法,对企业或个人在网上提交的电子化材料进行预审,审批通过的,在核对企业或个人现场递交的纸质资料和原件无误后发放办理结果,变“8小时政府”为24小时服务的“全天候政府”,为方便老百姓办事,购置了高速高清扫描仪和高拍仪等设备,为办事群众提供电子扫描服务。
三、公开公示情况
依法在佛山市气象局网站、佛山防雷网、佛山市气象局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有关公开公示信息明确、细致;及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结果,供群众查询。
四、监督管理情况
自《佛山市行政服务标准体系标准汇编》实施以来,气象窗口严格执行行政审批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同岗替补制等服务规范和监督考核标准,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一图、一表、一单、一规程”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实现了“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的三达标。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平台,将行政审批工作电子化、信息化,接受纪委、监察厅的实时监控,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众网页向办事人员提供实时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管。加强对建筑工地以及重点工程、大型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防雷安全的巡查力度,到目前为止,已对32个单位或建设项目进行巡查,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督办告知书》40份。6-7月与安监、公安、住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五部门组成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气象灾害防御和防雷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全市参与检查人数210人次,检查次数24次,检查工程项目24个,查出违规项目6宗,违规行为13个,发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督办告知书》6份,下达整改意见6份。大大促进了我市工程项目防雷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和规范化进程。
全年无举报投诉。
五、实施效果情况
各事项的实施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不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方便行政相对人、提高审批效率,取得行政相对人较高的认可。在11月全省防雷综合治理交互检查中,我市气象行政审批工作得到检查组的高度肯定。
广东省佛山市气象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