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气象局关于开展我市规范防雷检测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8-04-27阅读:14206 次
佛山市气象局关于开展我市规范防雷检测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
为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和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我市防雷检测活动,维护我市防雷检测市场良好秩序,根据《广东省气象局关于规范防雷检测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粤气办〔2018〕18号)精神,我局将于5月2日至25日派出工作组,对在本市范围内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的单位(包括分支机构)进行防雷检测行为专项检查和相关行政执法等工作,希有关单位给予工作配合和支持。
附件:需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在专项检查中提供材料清单
佛山市气象局
2018年4月26日
需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在专项检查中提供材料清单
1.防雷检测资质证原件;
2.分公司设立证明;
3.人员与总公司的关系证明(最新的社保缴纳支付证明、授权签字人相关聘用证明 、劳动合同等);
4.专业技术人员简表、人员检测能力证明材料、职称证;
5.2017年以来的业务(已签协议)清单;
6.5个检测项目检测服务项目完整检测文件档案;
7.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经有关部门备案认可),事业单位(或国企)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有效使用证明;
8.仪器设备清单;
9.内控文件管理制度,文件清单;
10.人员培训培训文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