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气象局招聘安全管理员公告(2018)
更新日期:2018-09-26阅读:11029 次
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气象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委托费等财政保障工作的复函》(顺府办函【2016】791号)和上级气象部门关于“结合防雷减灾履职需要和公共财政保障等情况,优化调整防雷行政编外人员调整计划”的精神,我局结合气象防雷监管、安全巡查以及执法工作的需要,拟从社会招聘顺德区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审批服务科)安全管理员共5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35周岁以下;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审批服务科)安全管理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于报名时间内(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顺德区大良街道蓬莱路72号顺德区气象局办公室报名,负责人:莫先生;电话:22271220。
邮寄报名:要求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所寄资料均不退回,寄达时间以本单位签收EMS邮件的时间为准。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填写《佛山市顺德区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审批服务科)安全管理员报名表》(表格中照片位置需附免冠正面彩色标准照),送至或邮寄至以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蓬莱路72号顺德区气象局办公室,收件人:莫先生。联系电话:0757-22271220,邮编:528399。
本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收到报名表后即现场提供回执给报名人(适用于现场报名)或电话告知报名人(适用于邮寄报名, 报名人可自行拨打邮政特快专递客服电话11183,凭寄件单号向邮政部门索取本单位签收回执作为凭证)。邮寄报名者请自行追踪邮件投递情况,本单位不对未签收的报名资料负责。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事项
1.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通过该招聘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资格审查。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七、录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气象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委托费等财政保障工作的复函》(顺府办函【2016】791号)文件意见,本次择优选拨5人。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区气象局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本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按每年续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3.如遇上述岗位专项经费因政策变化,人员按相关政策清退。
八、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佛山市气象局通知公告栏:
http://www.fs121.gov.cn/
咨询电话:0757-22333890
监督电话:0757-22683802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审批服 务科)安全管理员招聘职位表 /uploadfiles/file/20180926/20180926181118_2956.xls
2.佛山市顺德区气象局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审批服务科)安全管理员报名表/uploadfiles/file/20180926/20180926181127_468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