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进入市人大项目库
更新日期:2017-04-28阅读:2935 次
日前,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就2017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采纳意见复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将我市气象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佛山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库”,作为项目库的二级项目。
《佛山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由佛山市气象局提出项目建议,是市气象局对《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5〕898号)当中要求“探索推进《佛山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立法工作,提升我市气象灾害治理的法制化水平”的落实,也是对《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510号)所提出目标“推动气象立法,提高气象灾害防御水平”的落实。该项工作于2016年7月启动,委托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立法基地进行立法研究工作。在经过立法调研、立法需求梳理、可行性评估、立项论证、建议稿撰写等前期工作之后,市气象局于2016年10月向市政府提交立法建议项目书,并成功通过了后续的项目初选答辩和专家论证答辩。期间,省局法规处和广州市气象局对佛山市局的立法提案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一步,佛山市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立项准备工作,争取于2018年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