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信息】广东省佛山市气象局佛山临时野外气象观测技术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更新日期:2017-09-04阅读:2371 次
一、采购人:广东省佛山市气象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待定
三、采购项目名称:佛山临时野外气象观测技术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663,8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因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需要,现在佛山市内野外气象观测站进行一年以上气象观测工作,观测期满后,按相关要求编制气象资料相关性分析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向有关部门提供。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法规的符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情况说明
1、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粤机编办发【2015】22号)的规定,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是广东省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具备开展国家和省管权限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唯一单位。是广东省负责整编、归档及管理佛山周边地区国家气象站及区域自动气象站等原始气象资料的唯一单位,也是提供气象资料服务的唯一单位。
2、从佛山市拟建项目的区域及周边城市气象历史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准确性、数据获取的经济性、技术服务的专业性等多方面考虑,在全国范围内,只有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才能满足项目的实施。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办公楼9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 甘峰 ,工作单位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职称 高工
意见: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是省管权限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唯一单位,是广东省负责整编、归档及管理佛山周边地区国家气象站及区域自动气象站等原始气象资料的唯一单位,也是提供气象资料服务的唯一单位。另外从提供气象历史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准确性、数据获取的经济性等考虑,只有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2.专家2:姓名 窦予华 ,工作单位 佛山广播电视大学 ,职称 高工
意见: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是广东省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具备开展国家和省管权限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唯一单位。综合项目的性质,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进行采购。
3.专家3:姓名 李春梅 ,工作单位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职称 高工
意见:一、佛山市拟建项目属于国家和省属权限重大规划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二、根据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省内符合规定的具备特殊资质公司仅有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三、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要求。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项目采购需求没有限制性、歧视性条款,符合采购要求,综合上述情况,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三
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条件,建议由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1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佛山市气象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32号气象大厦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181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9
(三)财政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