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佛山顺德气象局

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要求进一步做好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

更新日期:2017-12-15阅读:3724 次

    12月13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6〕39号文精神,切实做好佛山市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工作。

 

    文件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并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和落实建设业主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确保建设工程防雷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所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家防雷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等。文件还要求各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健全建(构)筑物竣工许可(或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库,并与广东省防雷安全在线管理监察平台构建共享机制,加强防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