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政务-佛山顺德气象局

佛山市顺德区气象事业纳入区“十三五”规划体系

发布时间: 2014-12-29阅读:6645 次

    近日,顺德区政府接连出台顺府办发[2014]88号文和顺府办发[2014]112号文,成立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区“十三五”各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区“十三五”规划体系正式确立。区气象事业首次纳入区府规划体系,顺德区气象局局长曾志雄为领导小组成员,《顺德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进入专项规划目录,这标志着顺德区气象局落实《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宣贯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顺德区气象局认真筹划《条例》的宣贯工作并紧抓落实。12月9日,曾志雄局长专程向陈浩斌副区长汇报了《条例》出台背景和意义,以及“十三五”时期顺德气象事业发展的初步设想,得到陈浩斌副区长高度赞赏,陈副区长当即要求气象局“主动与规划局沟通,加快推进,努力提升气象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福祉安康的水平”。12月11日,曾志雄局长与区规划与统计局刘瑜副局长深入交流,就《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达成共识。

    专项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细化,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按照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专项规划中的重大问题将纳入规划纲要。顺德气象事业进入区“十三五”规划体系,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顺德区气象局一方面认真做好区气象事业“十三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一方面继续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借助《条例》出台的这股东风,进一步推进顺德区气象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深化气象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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