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政务-佛山顺德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国气象局第32号令)——2017年1月18日起施行

更新日期: 2017-04-06阅读:32234 次

中国气象局令

第32

《中国气象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月6日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2017年1月18日


中国气象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中国气象局决定废止《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2011年7月29日中国气象局第22号令公布)和《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5月31日中国气象局第25号令公布)。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Copyright © 2002-2019 by Foshan Meteorological Service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280×1024分辨率

关注佛山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