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提交防雷企业诚信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7阅读:8745 次
关于提交防雷企业诚信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企业:
《佛山市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佛气〔2016〕7号)于2016年2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办法》第六条要求,凡在我市工商注册的防雷企业和在我市从事防雷专业施工的市外防雷企业,请于2月29日前将基本信息资料就近提交至市或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各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以建立诚信档案。企业需提交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复印件(核原件);
4.专业技术人员的《防雷工程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特此通知。
附件:佛山市及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
佛山市气象局
2016年1月26日
点击可下载附件:佛山市及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地址和联系方式
1.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季华5路28号3楼,电话:83280835
2.禅城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大厅,电话:8234 6386
3.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桂城南新三路24号,电话:86394723
4.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电话:22836970
5.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电话:87783703
6.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高明区三洲镇百灵路,电话:886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