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报送防雷企业佛山在建项目信息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03阅读:11580 次
关于报送防雷企业佛山在建项目信息表的通知
各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企业:
《佛山市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佛气〔2016〕7号)于2016年2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办法》第七条要求,诚信档案建立后,防雷企业在本市区域内承接防雷工程项目后,需在开工前向项目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报送《防雷工程监督管理登记表》,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为简化各企业报送材料,现通知如下:
一、若未提交企业诚信基本信息表的防雷企业,可提交企业诚信基本信息表的同时,一并报送《防雷企业佛山在建项目信息表》;若已提交企业诚信档案基本信息的防雷企业,可通过邮寄方式,将《防雷企业佛山在建项目信息表》寄送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审批办公室,或在原报送服务窗口报送。
二、填报的《防雷企业佛山在建项目信息表》电子版文档发送到2511299889@qq.com邮箱。
三、已在《防雷企业佛山在建项目信息表》填报的工程项目,以后不需再填报《防雷工程监督管理登记表》。
四、《防雷企业佛山在建项目信息表》需在2016年2月29日前报送。防雷企业填报内容要确保真实,发现有隐报、虚报、迟报等情况将按照《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广东省佛山市气象局
2016年2月3日